第227章 提高推理的难度
书房里,煤气灯将莱昂纳尔伏案的身影投在墙壁上,拉得很长。
看着桌面上散落着几张写满字的草稿,莱昂纳尔陷入沉思,不断回想原本《血字的研究》里「夏洛克·福尔摩斯」与「华生」的初次会面。
这是文学史上的经典,却让莱昂纳尔感到一丝不畅。
原着中,福尔摩斯看到华生,几乎瞬间断定:「我看得出来,你到过阿富汗。」
震撼吗?无疑是的,还给读者留下了悬念
但在后续的《演绎法》一章中,福尔摩斯对这一结论的推理过程却显得有些过于依赖笼统的印象,甚至朋友的预先介绍——「这是华生医生。」
诸如「医务工作者的风度」和「军人气概」的结合,虽然也有道理,但对于看过许多推理经典的莱昂纳尔而言,显然还不够「硬核」,不够有说服力。
一个真正善于推理的侦探,不能太依赖「直觉」,而要靠一步步扎实丶可供读者追随和检验的逻辑链条立足。
何况现在的『华生』,并非久经沙场丶成熟稳重的军医,而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医学院毕业生,对未来充满迷茫。
莱昂纳尔决定提高这次「见面杀」的推理难度,他重新抽出一张稿纸,蘸饱了墨水
【……斯坦福德笑着为我们做了介绍:「福尔摩斯先生,这位是约翰·华生先生。华生,这位是夏洛克·福尔摩斯先生。」
「你好。」福尔摩斯的态度冷淡而友善,「看得出,外科实习很辛苦,不是吗?还好它已经结束了。不过一个外科医生,沦落在一间二流的诊所……真是浪费人才。」
我大吃一惊,下意识地看向斯坦福德。我的这位老朋友立刻举起双手,连连摇头,示意他绝未向福尔摩斯透露过我的职业和近况。】
莱昂纳尔将原着当中,斯坦福德介绍华生时的「医生」后缀给改成了「先生」,这样就给福尔摩斯的推理增添了更大的障碍。
毕竟职业是造就一个人体态丶外貌丶习惯等形象要素的关键所在,没有了「医生」这个前置条件,福尔摩斯那「匆匆一瞥」,需要的思维工作量比原来大多了。
后续的情节与原着基本类似——福尔摩斯没有解释为什麽他能看出华生的身份和经历,而是自顾自地絮絮叨叨自己的血迹研究上的心得;
随后两人经过初步的交流,决定合租贝克街221B的公寓,入住一段时间后,华生对这位颇有怪癖的室友有了初步的了解。
一天早上,华生看到杂志上一篇名为《生活宝鉴》的文章,这篇文章企图说明,一个善于观察的人,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确而系统地观察,他将有多麽大的收获。
华生虽然认为文章说的有点道理,但是未免荒诞可笑,过于牵强附会,夸大其辞。
没想到福尔摩斯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,他介绍了自己的职业——「谘询侦探」,并且解释了自己是如何依靠观察与推理的本事来换取谋生的收入。
两人在争论中,终于谈到福尔摩斯为什麽能一眼看出自己「刚刚结束外科实习」,并且「沦落在一间二流诊所」。
华生觉得这是自己的朋友向福尔摩斯透露过自己的身份,但是福尔摩斯却以严密的推理否认了这一点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