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整齐切割的尸体,就如同庖丁解牛那样,尸体几乎被剔得只剩下骨架,骨缝间甚至还有蛆虫在穿梭蠕动。
路晓凤小心翼翼捏着塑料布,屏住呼吸问:“有什么发现吗小贺总?”
“有。”
贺屏单手举着手电筒,另一只手从尸体的肋骨里,缓慢抽出了一张被血浸透的、皱巴巴的手帕。
他仔细辨认,见手帕的一角,绣了个“云”字。
——云云那个小贱人,为什么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?!
他回忆起女鬼贝贝先前说过的话,看来这也是线索之一,于是把手帕叠起,塞进了口袋。
而此时在饭店的另一边,冉素素凭借着自己异于常人的搜证直觉,居然阴差阳错找到了一扇暗门。
她将其中一张被固定的桌子360度旋转,然后就发现收银柜台后方的那面墙,轰隆作响着朝两侧打开了。
“……飞鹰姐,你看这!”
欧阳飞鹰闻讯赶来,见状也深感意外,她示意冉素素退后,自己则轻手轻脚走上前去,用手电筒照向墙后。
墙后的空间不大,顶多也就三四平米的样子,而就在这三四平米的空间中,竟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旗袍。
冉素素惊讶:“这饭店老板赵广印是个男的吧?他穿什么旗袍……哦不对,他应该是怪癖,喜欢让自己媳妇穿旗袍。”
毕竟之前在发廊里,女鬼贝贝就穿了件旗袍。
欧阳飞鹰认真将里面的所有旗袍都翻找了一遍,可惜一无所获,正踌躇间,听得冉素素又随意提醒了一句。
“衣架上是不是有字?”
“……没错。”
衣架上确实有字,而且是每只衣架上都刻了一个字,就在衣钩的下方。
所有衣架上刻的小字,重新排列语序,可以连成一句话。
【他喜欢那个穿旗袍做叉烧饭的女人。】
101. 叉烧饭 每个人都怀着独属自己的心思。……
找到了新线索, 冉素素和欧阳飞鹰立即把队友们都紧急召唤过来,一起看衣架上的字。
大家都在思考,这行文字线索到底指向的是什么。
直到贺屏提出了一个猜测:“既然‘他喜欢那个穿旗袍做叉烧饭的女人’, 我们可能需要情景重现, 引他出来。”
所谓的“他”, 大概就是饭店老板赵广印。
“合着我们还要穿旗袍,再去做一碗叉烧饭?”冉素素简直难以置信,“问题是谁来穿?而且我和小妞飞鹰姐都不太会做饭的。”
贺屏微微一笑:“没关系, 你们不会,凤儿会。”
听了这话的路晓凤:“……我是会做饭,但你该不是让我穿旗袍冒充个女人吧?”
“对你来说不是什么难事,对吧?”
“……”
的确不是什么难事, 更神奇的是,当路晓凤尝试换那些旗袍的时候,他发现居然异常合身。
完了, 这下子是想推脱也推脱不了了。
刚巧他的头发最近又长长了一点,他没去修剪,就直接在脑后扎个小揪揪,这会儿冉素素走过来, 顺手帮他把发型整理好了。
暗门里除了旗袍, 角落里还放着几件老式化妆品,她拿起一支口红,用无名指指尖晕了一点点,抹在了他的嘴唇上。
她的指尖很软,他的嘴唇更柔软,近在咫尺,在轻盈的接触里, 两人的目光猝不及防交汇,又各自飞快移开。
无语,这男人长得未免也太好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