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办案大厅,韩凌找到戴宾的遗嘱,重复看了起来。
在案件结束之前,戴宾的遗嘱要留在刑侦大队,如果嫌疑人和遗嘱受益者相关,部分遗嘱内容便不能生效。
观察室的人陆续离开,殷运良他们也来到办案大厅。
「怎麽了韩凌?」殷运良询问。
韩凌抬头,指着遗嘱说道:「我原以为戴宾是察觉到了来自读者的死亡威胁,这才立了遗嘱,现在想想,合理性是否欠缺?」
殷运良走到韩凌旁边,扫了眼遗嘱内容,开口道:「你想不通戴宾立遗嘱的动机,还是说怀疑戴宾立遗嘱的动机?」
韩凌:「怀疑,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立遗嘱,我总觉得不太对劲。」
另一边,童峰倒了杯水,喝之前说道:「遗嘱的本质是对个人财产和事务的提前规划,并不是衰老和死亡的象徵,所以年轻人立遗嘱现在很时髦,尤其是已经积累足够财产的年轻人。
戴宾挺有钱的,立遗嘱正常。」
闻言,韩凌想了想,看向殷运良,后者点头:「我同意他的说法,立遗嘱正常,你的怀疑点是什麽?举个例子。」
韩凌:「比如,还有人要杀戴宾,戴宾提前预感察觉到风险,这才立了遗嘱。」
殷运良:「那他为什麽不报警呢?」
韩凌:「那就不知道了。」
见状,殷运良拍了拍韩凌肩膀:「以我的经验看,你想多了,首先有财产的年轻人立遗嘱很正常,其次,就算戴宾预感到风险,风险来源最有可能是读者。」
韩凌:「我承认立遗嘱正常,但如果他预感到风险的话,风险来源真的是读者吗?
一名成熟的作家,仅仅是看到了一些负面的评论,就跑去立遗嘱?这也太夸张了点,哪个作者没挨过骂?
小龙女被尹志平玷污的时候,读者的反应更强烈,金庸也没立遗嘱。」
殷运良笑了:「你这个例子举的有意思。
遗嘱时间是四个月前,戴宾有这个想法的时间会更早,那时候肖雨萱没有发现丈夫出轨,王梦琪和戴宾处于热恋中,读者也只是在评论区骂两声,所以你对遗嘱有疑虑。」
韩凌合上遗嘱:「没错。」
童峰拿着水杯走来:「有没有可能,是戴宾认识王梦琪后,知道自己无法给对方名分,所以用遗嘱的方式补偿?」
韩凌摇头:「扯淡,我就不信王梦琪终身不嫁当一辈子小三,变数太多了,不足以让戴宾做出立遗嘱的行为。
再说了,给钱即可,立遗嘱干什麽?肖雨萱又没对戴宾进行经济管制,他能支配自己的财产。」
童峰嗯了一声:「这倒是,那就是正常的立遗嘱行为,戴宾很喜欢王梦琪,或者说感恩王梦琪的理解,因此加上了她的名字。
这年头,遇到一个懂自己的红颜知己,太难了,几乎不可能。
作家的思维,和普通人总归不同。」
韩凌没说话。
能解释戴宾的行为,但直觉告诉他哪里不对。
遗嘱里加上小三的名字,在韩凌看来,很大可能是察觉到死亡风险,可是四个月前戴宾完全没有死亡风险。
于大海作为读者上门,戴宾热情的很毫无警惕心,说明于大海不是遗嘱来源。
此时殷运良说道:「有疑虑你可以尝试去查,但我建议你不要想太多,因为没有任何依据。
退一步说,就算戴宾面临其他风险,现在人已经死了,专案组也已经把他的人际关系查了个底朝天,继续的意义不大。
每一起命案的侦查如果有进度条,我们警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,百分之九十九便可以结案,追求极致的完美,在侦查中有时会带来负面效果。
你懂我意思吗?」
韩凌点了点头:「懂。」
对方说的这句话,深刻揭示了刑事司法的本质。
刑事侦查,是一项在不确定性的世界中,运用有限资源和警察智慧去无限逼近客观真实的行为,最终,以【法律真实】定纷争。
法律真实,是通过合法程序丶用确定充分的证据构建起来的,这是一个相对真相,是一个无限接近客观真实的相对真相,永远无法达到百分之百。
百分之百属于客观真实,是绝对真相,但它只存在于过去,不可能被完整丶精确的重现。
即便抓到凶手,警察也不可能像看录像一样,百分之百地还原案发前一秒和后一秒的所有细节,人的记忆会有偏差,凶手的供述会隐瞒或美化,这就是那百分之一。
百分之九十九,对刑事侦查来说已经是最完美的结果,警力资源有限,不可能无限制的去追求剩下的百分之一,没有任何的必要性。
当前,戴宾的遗嘱就是那百分之一,人已经死了,无法得知他到底是怎麽想的。
这就是殷运良要表达的意思,让韩凌避免过于执拗,刑警的一生要办理的案件太多,总要有所取舍,除非新线索出现,并达到了可供调查的程度。
「懂就好。」殷运良作为老师,要传授的不仅仅是犯罪心理学,「我明天就要走了,如果遇到困惑随时给我打电话,保持联系。」
韩凌点头:「好的。」
……
ps:第二章在晚上
(本章完)